【摘要】长春市从10月1日起将有两项医保新政启动,第一项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取消起付线限制,第二项是要建立职工医保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药品费用补贴机制。
今年10月1日起,长春市民看门诊用医保报销取消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医药费用一个年度内在400元以内部分,都能报销30%。
昨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广大市民通报了一个好消息。
自10月1日起,长春市医保又有两项新政启动。
第一项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取消起付线限制。
今年4月,长春市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居民医保由保大病、保住院向兼顾门诊小病拓展。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医疗定点单位。
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即可报销30%。
而自10月1日起,将取消100元起付线的规定,参保居民门诊医药费用一个年度内在400元以内部分,都能报销30%。
第二项是要建立职工医保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药品费用补贴机制。
长春市2001年启动职工医保以来,参保职工总数目前已达150万人。但个人资金对于一些年龄大、患慢病的参保职工来说,门诊医药费负担仍较重。
为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积极引导参保职工小病进社区,长春市规定,参保职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用医保卡就医购药时,发生的属于长春市确定的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一个年度内400元以内部分,可报销30%。
参保人员只需用医保卡内资金或现金结算个人应承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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