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满洲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满洲里市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市医保局结合实际情况,在《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又推行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办法》,调整了老年居民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及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了学生及儿童的缴费基数。
2009年11月30日,满洲里市将符合条件的6422名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这标志着满洲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走在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前列。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满洲里市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规定低保人群及重度残疾人子女免缴保险费用,同时市政府还为每一位居民参保者设置了35元钱的医疗保险费用补贴,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险的惠民水平。
截止到目前,满洲里市参保人数达到14万余人,比2006年的6万余人多出一倍多,2010年1至10月份满洲里市收缴医疗保险基金7千多万元,报销金额5千4百万元,分别是2006年全年的2倍,已经完成了自治区下达任务指标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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