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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将实现城乡医保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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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门市明年1月1日起,不论是江门市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将享受统一的医保政策,即每人每年只需缴纳40元的参保金,就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补贴。此外全市还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参保人在门诊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将按照30%的支付比例,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50元。

  明年1月1日起,我市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将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也就是说,不论是江门市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将享受统一的医保政策。

  我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40元的医疗保险,就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医药费报销。这是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每人每年40元即可参保

  我市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3年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8年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居民医保分属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管理,且缴费标准不一。

  此前城乡居民参保的缴费标准为30—200元不等,最高可报销6万—7万元。“由于存在差别,致使城乡居民不能公平享受国家医疗保障的缴费与补贴。此外,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老的医保办法已难以适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俞雪花表示。

  为此市政府出台了《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纳入劳动部门管理,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统一标准,即每人每年只需缴纳40元的参保金,就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补贴。

  俞雪花介绍,所谓城乡医保一体化,一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二是各市(区)实现“大一统”。江门市各市(区)个人缴费标准、待遇水平达到一致,医保基金统一管理,政策统一实施,这才是一体化,保障同城同待遇。

  江门市的医疗资源是共享的,恩平市民来到江门市区的医院和在当地同等级别的医院,享受一样的待遇。只是按照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线有别。

  普通门诊也可统筹报销

  据介绍,为了实现一体化,新农合管理职能正由之前的卫生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市级行政职能已经移交完毕,各市(区)按照计划正在过渡,相关的移交工作也在开展,其他如新农合基金、人员等移交工作将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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