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有住院、门诊大病才能报销医药费,今后看普通门诊也可以享受医保了。”记者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方案》今日出台,方案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长沙市将在12个区域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明年再向全市推广。
据悉,芙蓉区浏正街、芙蓉区火星街道等12个地区成为该方案的试点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如果患病,不仅可以享受住院报销的医疗保障,在门诊看病就医也能报销医疗费。
提醒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才可享受当年门诊统筹待遇。
根据规定,今后所有参保人员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急)诊就医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零差价的基本药物费用、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医疗费用、或因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和急诊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均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给予支付,门诊统筹基金不予重复支付费用,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50%,参保居民个人负担50%。超出最高自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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