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全省社会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参保覆盖范围迅速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地增强,医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快速提升。
参保人数已达1943万
“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成为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大学生也纳入了医保范围。
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已由“十五”期间的422万人增加达到1943万人,增长了近4倍,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33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0万人,参保人数创下新高,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结余基金已达到近百亿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十一五”期间,全省不断强化以医保基金预、决算制度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为核心的基金收支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基金预、决算制度,建立了基金分类核算、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类医疗保险基金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建立了医保基金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稽核机制,不断加大医保基金的审计稽查,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合理使用。截至目前,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结余基金已达到近百亿,保障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个人自付比例降5%-10%
在提高医保待遇报销水平上,与2005年相比,住院起付标准平均降低三分之一;个人自付比例下降5-10个百分点;同时,扩大了支付范围,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新设了慢性病补助病种,增加了医保用药2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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