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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调整《药品目录》 新增药品11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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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烟台市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934个,原自付比例为15%的药品,属于国家、省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10%,其他的自付比例维持15%不变;新增药品、由甲类调整为乙类药品及原自付比例为30%的药品,统一调整为15%。

  《药品目录》调整新增药品及剂型1133个

  “我是大病统筹,前两天拿药,两份常用药不给我开了,以前一直吃两份药,一份是激素甲泼尼松龙,再一个是钙尔奇D。这次去拿的时候就说不给报了,这是怎么回事?”一位市民咨询说。

  史君彦答复:不是不给报了,而是根据政策调整,部分药物调整了限制条件。这次2010年版的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和省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的,烟台市没有调整权,这是政策规定的。

  按照国家、省《药品目录》的各项规定,烟台市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934个,其中,西药1941个,中成药1923个,民族药70个;甲类药品778个,乙类药品3123个,限工伤保险使用的有29个,限生育保险使用的有4个。

  药品自付比例将由0%、5%、15%、30%调整为0%、5%、10%、15%。0%、5%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维持不变;原自付比例为15%的药品,属于国家、省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10%,其他的自付比例维持15%不变;新增药品、由甲类调整为乙类药品及原自付比例为30%的药品,统一调整为15%。由原自负比例30%调整为15%的药品有138个。

  经测算,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后,预计将减轻市直参保患者负担每年约600万元。 据悉,2010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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