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关区了解到,为了提高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城关区率先在全省将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农民工以及全区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村民等所有人群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标志着城关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参保人群无缝隙全覆盖。与此同时,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据城关区医保局局长高亚平介绍,今年10月中旬,城关区医保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要求,决定在辖区原有参保人群的基础上,将辖区中专技校中小学等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农民工以及全区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村民等所有人群纳入基本医保范围,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于本月初率先在全省开始开展中专技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参加医保工作。
据了解,城关区现中技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财政补助80元;幼儿筹资标准为2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80元,财政补助120元。
学龄前儿童中享受低保一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三四类人员个人缴费30元;中小学生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个人不缴费,以上人员费用由财政代缴,其他人员按相关规定征缴。
与此同时,城关区还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没有上户口的孩子纳入医保范围,从而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并通过学校核实名额为无户口孩子办理医保,而且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使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到与城关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城关区还将全区享受低保人员、村民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享受低保不缴费人员现有8370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80元;享受低保三四类人员有446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50元;持优惠证的困难人员有9413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40元;享受低保的村民现有600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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