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讨论稿)提出,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根据申请材料,确定异地就医资格及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人员因故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参保地及时停止享受待遇资格。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由就医地经办机构推荐,省医保中心审核后认定备案,参保地经办机构选择,由就医地经办机构监督管理。
异地就医人员资格认定流程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可通过柜台、电话、网上三种方式,经办机构根据申请在本地系统进行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登记、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审批,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系统,制作全省统一要求的异地就医社保卡。
异地就医难监督不必要的检查多
目前报销方式主要采取邮寄,年终或按季度现场申请,其报销需要的病历等材料较多,手续繁杂;加之异地的医疗机构与患者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协议关系,即便有协议关系,由于无法现场监督,使得医疗机构出现了较多的过度医疗行为。
调查发现,有70.4%的异地就医患者认为异地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了“不必要的检查”;有49.1%的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提供“不必开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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