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向医疗倾斜,只为病有所医
“就医难”和“看病贵”是压在百姓心头的一个“重负”。方便就医、合理开支是百姓幸福指数提高的重要体现。为此,财政累计投入3.4亿元,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市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受益人口146万人。在农村,全市193个乡镇卫生院和5278个村卫生室已全部达到了国家和省颁标准。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一乡一院、一村一室”卫生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到“十一五”末,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52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多0.8人,高21%。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4.09张,比全国平均多0.76张,高22%,比全省多0.77张,高23%。
财政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降低百姓就医开支。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全覆盖。
其中:筹资79亿元,保证了135万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筹资5亿元,保证了70万名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筹资21亿元,保证了476万名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同时,医疗保障标准大幅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过去的350元/人·年提高到400元/人·年。
新农合筹资标准已由过去的100元/人·年提高到140元/人·年,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由75%提高到80%,县级医院由60%提高到70%,市级医院由50%提高到60%。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26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达到了全市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12倍。
为进一步扩大保障面,财政专项安排资金3200万元,为全市45岁以上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160万人进行了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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