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今年起连续3年增加社保支出和惠民补贴,集中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2010-2012年,济南市级财政将筹集安排专项资金 4.6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推动建立低保、最低工资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在今年已按国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低达到440元/月。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降低基金起付标准。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年,并尽快将关闭破产国有、集体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确保2011年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 和60% 以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