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一”的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三加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既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和社会医疗救助,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但是,这仅仅是搭好了全民医保的制度框架,理论上可以覆盖全体居民,实际上还很不完善,无论是不同制度之间,还是制度内部,都存在许多有悖公平原则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城乡统筹是早晚的事儿
城乡统筹的最终目标是消除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无差别的发展。而目前参保人群面临着既可以重复参保,也可以选择性参保的局面,这就可能导致各级财政重复给予补助、参保个人重复缴费、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尤为突出的是,多个部门参与此项工作,“多龙戏水”却没有一个部门能承担全面协调的医疗保障职责,这不可避免带来机构分设、资源重复建设、管理成本增加等现实问题。
可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日趋加速、城乡资源统筹整合速度日益加快的社会背景下,两种医保模式的存在,既不利于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整体规划,又不利于城乡差别的逐步缩小与消除,更不利于代表参保人员利益的医疗保险等三方谈判地位的巩固。
因此,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将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险制度、分设的管理体制、分散的管理经办资源等整合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探索表明,城乡医保统筹这条路,既能走得通,也能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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