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市最新公布的职工医保政策上规定,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多次住院治疗的每年度只需付一次住院欺负标准,并新增了部分病种。具体报道请看下面详细解答。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14日公布新的职工医保政策,从今年10月起,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因病多次住院,每年度仅需支付一次住院“门槛费”;全面提高床位费的医保支付标准;新增4类门诊报销的特殊病种。此举将为380万参保人员年均减少医疗负担1.4亿元。
新举措规定,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多次住院治疗的,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计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即“门槛费”,而此前参保人员每住院治疗一次,就需要支付一次“门槛费”。同时,提高床位费的医保支付标准,三级、二级和其他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分别由过去的12元、11元、9元,提高到22元、20元和18元。对于专设精神、烧伤、肿瘤、传染病床位费,在新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元。此外,新举措还将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骨髓增殖性疾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4类病种,纳入重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门诊报销范围,从而使可报销病种增至2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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