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省泸州市今日公布参保人员补充医保年最高理赔限额增加到30万元,比原来多一倍,医保最高可报40万。
近日,泸州市将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理赔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加上2010年初开始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封顶10万元,医疗保险最高可报40万元。
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说,全市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治疗,可直接在医院结算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首先自付和统筹自付金额可以在商业保险公司报销50%,享受中段补充医疗待遇;如果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超过10万元,还可在商业保险公司报销最高限额为30万元的医疗费用,享受高额医疗保险待遇。特别是在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规定中,泸州市还将参保人员必须用于治疗的非基本医疗费用纳入了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泸州市注重民生建设,大幅度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为化解群众高额医疗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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