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在研究讨论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以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此举无论是报销比例还是报销额度都将明显提高,将大大缓解和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目前按照规定,北京市只对一些贫困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用药,其他患者则费用自负,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很难对患者是否贫困做出明确界定。
据悉,目前北京市登记的精神病患者有5万多人,医院收治的有6700多人,还有大量患者散居在家庭或社会当中。
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希望学习外省市对精神病患者免费治疗的经验,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绝大部分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患者本人不再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精神病患者多需要长期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要住院治疗而不能工作,有的收入比较低,有的则属于低保和特困人群。就治疗和检查费用而言,即便使用最便宜的药,每名患者每年的花费也要上千元,这还不算每月的常规检查。
门诊特殊疾病是指参保人员患病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无论是报销比例还是报销额度都将明显提高,将大大缓解和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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