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暂停违规医保定点机构服务,是颇费思量的选择,因为医保部门无权利对违规医院行政处罚,只能是依照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处理,惩戒手段有限。因此,如何维护参保人的利益而又不给参保人造成不便成了两难的难题。
因违反广州市医保政策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而被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的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及其南院,由于整改有效,被提前1个多月恢复医保服务。
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向外公布称,由于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决定从2007年11月8日起对“两院”逐步恢复医保协议。从现在到年底前,市医保中心还将派驻医保稽核员对实施的医保服务项目进行指导监督,进一步考核整改效果。
昨天得知中山二院及其南院被提前恢复医保服务,很多受影响的参保人都表示高兴。他们说,在处理违规医院时,如何既达到惩戒目的,又能将对参保人的影响降至最低,还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据记者了解,这次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敢于向违规的大医院“开刀”,在社会和业界引起很大震动,被认为是维护参保人利益的难得的大动作。但不少受影响的参保人则连称不便。中山二院刚被暂停医保服务时,日门诊量下降20%,减少了1000人次。
其实,暂停医保服务,是颇费思量的选择———医保部门无权力对违规医院行政处罚,只能是依据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处理,惩戒手段有限。对严重违规行为,严厉的处罚是按协议约定,暂停医保服务,直至直接解除协议。这就形成了“两难”———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利益,却不得不使用可能给参保人造成不便的手段。“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说,广州医疗资源丰富,暂停有关医院医保服务,参保人还可以有很多就医选择,这也是有关部门能采取这一有力措施的重要前提。但如果是在欠发达地区,医院本来就不多,暂停其医保服务,患者怎么办?结果,“投鼠忌器”更加严重。
就此,不少市民建议,骗取医保基金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行为,今后也仍有发生的可能,对其处理不应仅是医保部门的事情,亟待完善一种多部门联合的处理机制。特别是,对违规责任要追究到个人,而不是把板子打在整个医院上。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有效手段可供选择,才能将对参保人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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