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原市对全市1到6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又29家医院住院病人自付率超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增幅不大,说明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引起高度重视,积极规范就医服务。
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根据全市近期监督检查结果,今年1—6月,29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病人自付率超标。按规定,医保政策范围内,病人自付率(不含起付线),不能超住院费用的30%。
上半年,全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镇职工有50017人次,发生住院总费用5.8亿余元,平均住院费用11604.2元,医保报销费用4亿余元,平均报销费用8000.7元。住院平均费用按等级将前10名进行排列,其中,一级最高住院平均费用为10563.88元,二级最高住院平均费用为15218.78元,三级最高住院平均费用为17761.25元。按照规定,住院自付率(不含起付线)超标的定点医疗机构有29家,其中,一级3家、二级12家、三级14家。另外,平均住院天数超标的定点医疗机构有60家,其中,一级35家、二级14家、三级11家。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定点医疗机构有38家,其中,一级16家、二级12家、三级10家。
市医保中心表示,相比去年同期数据,各项指标增幅不大,说明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引起高度重视,积极规范就医服务。市医保中心将定期进行有关情况的通报,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服务协议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好服务,全力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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