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召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表示,各财险公司应尽快对现有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改造并报保监会备案。2月1日后,不得使用与《办法》内容不符的条款费率。
2010年11月25日,国家旅游局与保监会联合颁布了《办法》,并即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司长张坚钟介绍,《办法》的出台,是针对现行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小、限额不足、联合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对200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
据介绍,《办法》分别规范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中投保旅行社和承保保险公司的行为,对投保、赔偿两个环节的主要内容都做了相关规定。同时,将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行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都纳入保险范围,并将每人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设定为最低20万元。
此外,《办法》不仅增加“旅行社怠于请求”情形下旅游者的求偿权,而且明确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金用于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限额内先向医疗机构支付必要的费用。
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副司长唐兵介绍,在起草《办法》的同时。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还从2010年起推动开展了统保示范项目,通过招标,由国内6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承保。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0933家旅行社参加了统保示范项目,投保率为52.84%。截至2011年1月14日,2011年度统保示范项目的投保旅行社达到8884家,续保率为75%。
唐兵强调,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产品完全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统保示范项目的原则是不强制、不排他,即不强制旅行社投保,除6家共保体成员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也可以正常经营旅行社责任保险。“不过,全国只有2万家旅行社,而今年统保示范项目的目标是投保率达到80%。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市场容量显然有限。”
“但是,旅游保险本身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我们特别希望各家保险公司能够开发出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在为广大旅游者、旅行社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促进我国旅游业和保险业共同健康发展。” 唐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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