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自上公交车开始至下车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乘车中遇到因紧急刹车而不慎摔伤、因车辆行驶中起火而烧伤等意外伤害,还是自己不慎摔倒、磕碰,不管任何原因,都属于“公交车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
参加保险后,如乘客在乘车中遇到各种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可获最高1万元保障金,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最高可获5000元保障金;如乘客因在车上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将获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障金最高4万元和最高2万元医疗保障金(包括门诊费、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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