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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借款人发生意外 保险公司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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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保险政策新亮相,借款人意外险将继续推广,借款人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可由保险公司替农户还款。

  福建省保险政策有变化,借款人万一发生意外,所借的款项不用由亲人背负,而是由保险公司代为还款。据了解,借款人意外险将继续扩容,此前在农村铺开主要针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意外险,今后也有望在市区银行信用贷款市场亮相。“借款人意外险拟向城区推广,正与相关银行商谈,向银行信用贷款市场铺开。”人保财产保险省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的借款人意外险主要与农信社合作在农村推广,针对没有抵押物的信用小额贷款,费率约为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借款人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可由保险公司替农户还款。

  目前借款人意外险主要针对农户。此前在榕部分寿险公司配合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纷纷推出借款人意外保险。如国寿的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新华人寿的“借贷安心”保险。其中新华人寿“借贷安心”针对5万元小额贷款,保费为每人每年75元。

  另据了解,借款人意外险此前在房贷保险中也有体现。现有一些房贷险保险责任除了财产损失外,还有还贷保证责任。若客户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后,在还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无法向银行还款,所欠房贷由保险公司代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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