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案件常见索赔单证审核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医疗发票与费用清单的审核
(1)医疗发票应符合财务规定;
(2)医疗发票应为伤者本人治疗发票;
(3)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一致;
(4)手写发票金额需核算;
(5)住院医疗发票原则上均应提供费用清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6)医院费用清单应逐项审核,确认项目及收费的合理性;数额较大的应与医疗相关部门逐一对照;
(7)人伤赔偿项目符合人伤情况与查勘情况、人伤治疗恢复情况符合医学基本常理。
(二)病历证明与病休证明的审核
1、确认证明符合医院规定;
2、确认病休时间符合医学常规
3、确认继续治疗费或二次手术费的合理性。
(三)死亡证明
1、确认有户口注销证明;
2、确认有法医尸检证明;
3、确认有尸体火化证明;
4、确认有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书;
5、确认死亡原因与本次事故的关联性;
上述证明材料中提供其中两种即可。
(四)抚养证明
1、确认抚养证明的合法性;
2、确认被抚养人主体的合法性;
3、确认被抚养的人数和期限符合常理。
(五)伤残证明
1、确认伤残评定文书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人员评定》的文书规定;
2、确认伤残级别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人员评定》;
3、确认伤残评定的伤残情况与伤者实际受伤情况一致或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六)残疾辅助器具证明
1、残疾辅助器具证明为合格义肢厂家证明;
2、证明符合相关部门颁布的义肢使用及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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