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们投保意外保险是希望能够通过它,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然而,为何意外险会有拒赔的情况出现,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让大家参考了解。
走在路上被电动车带倒,抢救后仍不治身亡。近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意外险但赔付养老险的决定。
周先生在2003年投保了泰康人寿的养老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上个月,他在步行时被一辆电动车带倒,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指出,周先生的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
事故发生后,泰康人寿迅速全额赔付了周先生养老保险的保险金5万元。但对周先生家人提出赔付意外伤害险的要求,公司以导致死亡的原因为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为由不予理赔。
周先生的家人想不明白:“如果不是被车辆碰擦,就不会跌倒引起心肌梗塞,更不会导致死亡,这为什么不是意外伤害呢?”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主管高伟解释,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运用“近因原则”来鉴别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是合同中指定的保险事故,被车辆轻微碰擦,如果发生在健康者身上,不会导致心肌梗塞或死亡的。
所以周先生身故的近因不是车辆碰擦,而是自身健康的原因———即心脏病所致。因为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因此不予赔偿。
[来源:武汉 人保寿险 常冉 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64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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