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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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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是一款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专属附加于“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涵盖广泛;乘坐驾驶,保障全面;意外事故,高额补偿;意外伤害保险的理想补充。

[摘要]这是一款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专属附加于“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涵盖广泛;乘坐驾驶,保障全面;意外事故,高额补偿;意外伤害保险的理想补充。

产品特色

专属附加于“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交通工具,涵盖广泛;乘坐驾驶,保障全面;意外事故,高额补偿;意外伤害保险的理想补充。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保障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或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或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在给付后次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累计保险金额

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来源:东莞 太平洋人寿 袁海平 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27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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