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
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团体意外保险应该把老板利益和员工利益分别考虑。团体保险是由公司出钱保个人的险种,所以和我们为自己个人上保险还是有区别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团体保险都是按个人险的思路选择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钱把员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板利益保少了。其实在保险利益中,有员工身故、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多项具体利益,其中员工身故、伤残是老板利益,而员工门诊、住院、手术等是员工利益,这一点是大家、包括很多资深的保险代理人都没注意到的。因为当员工发生身故和伤残的时候,公司老板在赔偿费用上是无法推脱的。团体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经验为双方提出专业的建议的。这种经验,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是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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