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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等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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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伤害必须是死亡、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下文就此作详细分析。

  1.意外伤害是直接原困

  即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就医治疗增加额外开支,比如雪天路滑被保险人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不得不住院治疗增加了住院费、外科手术费等项支出;又如被保险人乘坐的飞机因天气骤变坠毁造成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等。当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死亡、残疾、受伤治疗等结果时,保险人应按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

  2.意外伤害是近因

  意外伤害虽然小是导致死亡、残疾、就医等的直接原因,这一结果却是引起一连串相关事件的最初原因。近因原则是保险中用以判断危险事故与保险标的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或给付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一般来说,人身保险中不适用近因原则,但唯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例外。所谓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比如被保险人被狂犬咬伤后患狂犬病死亡,这里被狂犬咬伤是意外伤害,但并未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疾病(狂犬病属于疾病);由于被狂犬咬伤这一意外伤害是引起被保险人患狂犬病的最初原因,其间又无其他独立因素介入,因此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意外险保险人要承担死亡给付义务。

  3.意外伤害是诱困

  意外伤害诱发被保险人原有的疾病发作、恶化,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就医治疗。比如被保险人原患血液病,受轻微外伤后血流不止致死。又如,某被保险人患心脏病,乘车中因颠簸诱发心肌梗死而死亡。上述案例中的外伤、颠簸都可以认为是意外伤害,但是这些意外伤害对健康人而言所能造成的侵害后果微乎其微,真正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原患疾病,意外伤害只是诱因。在这种情况下,意外险保险人一般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者遭受此种意外伤害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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