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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启动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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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等候许久的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终于在苏州开卖了,残疾人士终于也能为自己购买团体意外保险了。

【摘要】等候许久的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终于在苏州开卖了,残疾人士终于也能为自己购买团体意外保险了。

“我终于可以为诊所的盲人按摩师办保险了,这一天,我整整盼了20多年!”昨天,市盲仁推拿诊所所长谢鸣放在市区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激动万分。我市昨天启动的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由政府全部或部分买单,首批保险政府投资40万元,惠及112万残疾人。

据了解,我市首批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由市残联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联合开展,凡具有苏州市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男的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女的18周岁至50周岁都可以参加。残疾人参保后,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身故、意外烧伤的,最高可获4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意外门诊、意外住院的,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障。

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低保户、低保边缘、无业重度的残疾人免费参保,保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在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内的残疾人,政府补贴30元保费,个人支付10元;其余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政府补贴20元保费、个人支付20元。

据了解,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残疾人参保将在4月1日起正式登记;其余各县级市、区的残疾人参保工作正在落实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可以到当地街道(镇)残联领取《苏州市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册》以及《个人申请填报表》。

该保险对参保残疾人实行利益倾斜,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意外烧伤时,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全额或部分获得其他途径的赔付或补偿、赔偿,均依保险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赔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引起医疗费用,采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获得赔偿的部分,保险人不再重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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