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华支公司推出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来,该业务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同和配合。
金华市一家胶合板厂投资人申某向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曹宅支行含香分理处借款3笔,合计金额50万元,总共交保险费1182元。2009年2月26日晚,申某到金华市区办事,在小车中不幸被歹徒用刀杀害。次日,中国人寿保险金华分公司接到报案后,随即派出理赔调查人员迅速赶往事发地,并实地到该厂及含香分理处了解情况,展开理赔调查。由于这起事故符合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经过规定程序办理,5月4日下划50万元资金到曹宅支行含香分理处归还该户贷款。
“国寿意外险”是借款人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委托银行按照贷款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借款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意外伤害残疾,由保险公司向银行理赔贷款金额,借款人不再偿还贷款,为借款人和银行系上“双保险”的一项意外保险业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