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资企业工作的海擎不久前刚结婚。由于他经常需要出差,为刚组建的家庭着想,他准备购买意外方面的保险,下面是作为保险代理人的我,给他的一些建议。
投保意外方面的保险,最主要分清意外保险中,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伤害医疗险的差别,其他问题基本可迎刃而解。前几年我曾建议一客户,在投保3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时,同时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但他不愿意。我在他投保后要其补上,他仍不同意。2004年的一天下午,他的妻子打电话告诉我,他在回沪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双腿必须截肢。这次事故的医疗费花了数十万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了意外伤害保险金30万元,而这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则不能予以赔偿。原因是未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所以,在投保意外险时,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定要同时购买。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可以在不同的公司重复购买,而且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限额。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可重复获得补贴。如果在不同家公司购买,可同时获得补助。
“意外保险还分得这样细啊!”海擎说道。“如果保险公司不详细区分,就会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回答道。“所以你在投保时,一定要考虑全面一些,避免漏买了险种或买错种类而不能获得理赔。”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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