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一般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光是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虽然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并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中,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如期退还,可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据一家寿险公司理赔经理介绍,客户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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