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刘阿夯有一儿一女,都有精神残疾,老刘和女儿一家、儿子一家住在一家。
2010年8月24日中午,全家人在一起吃完刘明烧的午饭,刘阿夯夫妇及刘明的丈夫三人去相城区办事。直到下午5、6点才乘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到村里,可是刚到车站,一位相熟的村民就站在车站等老刘,并告诉他一个噩耗:女儿刘明出事了。老刘二话没说奔到家里,看到女儿已经停止了呼吸。此时,悲痛的老刘才从村民那儿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天下午3:00,刘明到家门口的小河边淘米,由于河边有青苔,刘明不小心滑到了水里。下午3:40,村民马阿毛经过小河边,看到河中的刘明,赶紧把她拉上岸,此时,刘明已经停止了呼吸。
老刘说,女儿刘明38岁,虽然有些智障,但正常生活没有任何问题,女儿非常勤劳,家里的家务活全都是女儿做的,丈夫就去打打零工。虽然一大家子人日子过得贫困,但也其乐融融。
老刘说,7月1日,政府给老刘的儿子、女儿都买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现在女儿出了事,保险公司就让他来领取理赔金。
据了解,7月1日,苏州相城区出台了《相城区残疾人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办法》,针对相城区常住户口、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就业适龄的残疾人(男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女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由政府出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残疾人参保后,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身故、意外烧伤的,最高可获4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意外门诊、意外住院的,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障。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据介绍,相城区共有4344位残疾人,保费全部由相城区财政承担。
早在3月,苏州市沧浪区的参保残疾人赵廷省因为摔倒,获赔2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他也成为了苏州首个参保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险的获赔者。刘明是苏州首例残疾人意外身亡获赔第一人。同时,因为刘阿夯是特困户,他除了获赔4万元理赔金,还获得了2万元的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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