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铁路交通意外事故赔偿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铁道部对伤亡旅客进行的赔偿;二是商业保险公司对在其公司投保的旅客进行的赔偿。由于强制险赔偿额度较低,对于经常乘交通工具出行的人士,可以考虑买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本报讯(记者周慧、王飞)昨日,温州动车事故遇难者遗体均获认领,已达成首个赔偿协议。记者了解到,“7·23”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之后,各保险公司已开始行动,进行事故之后的处理和系列赔偿:中国平安确认在此次事故中出险客户共计23位,预计涉及赔付金额约73。1万元;中国人寿核查已确认客户8人,涉及保额44。8万元;中国平安26日赔付34。8万元,预计赔付金额84。1万元。
上述由保险公司完成的赔付均是由于遇难者本身购买了相应的商业保险才能获得对应的赔付,而对于那些并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遇难者,根据铁道部相关条例规定可获得旅客人身伤亡责任赔偿和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在这起铁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上,有关专家表示,由于强制险的保险赔偿额度较低,对于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较便宜的保费能获得较高保额。
火车车票中包含强制险
资料显示,目前铁路交通意外事故赔偿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铁道部对伤亡旅客进行的赔偿;二是商业保险公司对在其公司投保的旅客进行的赔偿。前者适用于所有搭乘火车的乘客,而后者仅适用于部分单独购买商业险的乘客。然而,很多旅客并不知道每张车票中已包含“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即由铁道部进行赔偿的部分。
记者咨询业内专家和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根据2007年9月1日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其次是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由铁路部门按基本票价的2%来缴纳保险费,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保险赔偿金额为2万元。这意味着,按此规定,在无任何商业保险保障的情况下,动车追尾事故中遇难旅客依然能得到强制险的保险赔偿,单项最高可获赔金额为15。2万元。
专家建议
购买意外险保额至少20万元
虽然火车票中已包含了铁道部门的行业保险,但如果身故乘客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其索赔金额不受此影响,仍可按商业保险的合同条款进行索赔。中德安联保险规划师黄海燕告诉记者,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险。由于意外险是属于最基本的险种,保费相对较低,所以建议至少投保20万元,对于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或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士保额为40~50万元。
据介绍,火车票中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不同于商业险中的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强制险由铁路部门赔偿,不论票价高低,赔付金额一律为2万元,而商业意外险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客户自身投保额度高低,最高赔付可达到上百万元。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交通意外险对投保人的年龄没有太大限制,在网上购买通常价格可享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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