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如何转嫁您的风险?
2002年6月,辽宁省某村农民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棉花种植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王某种植棉花60亩,预计每亩产量150公斤,保险公司承保棉花亩产量的70%,如果棉花在保险有效期内遭受干旱、霜冻等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损失。同年12月,王某所住地区发生霜降,全部棉花被冻死。王某递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按国家收购价予以赔付。这棒,王某利用保险公司的赔款重新种植了棉花,不但及时恢复了再生产的能力,而且也没有影响到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却常常处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威胁之中。一次洪灾、一场强台风或一起污染等灾害性事故就可能会给农民朋友带来极大的损失,有时甚至使农民倾家荡产。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农业是直接利用植物和动物的生长机能进行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农业再生产过程中,资金投放、物质消耗、产品收获、资金收回等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不稳定性。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在农村普遍实行承包责任制、农田分散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下,农业的“弱质性”特征十分突出,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着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随时可能发生的旱、涝、虫等灾害,以及信息不对称、价格波动等因素,都会给农民朋友带来巨大的常常是无法抵御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朋友就可以选择农业保险来转嫁您的投资风险,让农业保险解除您的后顾之忧。在您的庄稼遭受到自然灾害侵袭的时候,保险公司会给予您补偿。
截至2004年,我国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安徽、四川、浙江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例如,在吉林,已批准筹建农业保险公司,立足为农民提供包括种养业险、家财险、农民人身意外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除了这种专业保险公司模式之外,还有一些地区采用了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政策性业务的模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保险公司代办。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主要有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部分。
对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来说,面临的风险十分广泛,既有自然气候原因引起的自然火害,如干旱、水涝、冰雹、霜冻等灾害,也有因病、虫、草的危害而引起的自然灾害。
鉴于农作物的自身特点,我同目前只承保一种风险,或以列举方式承包一种以上的风险,前者如西瓜雹灾保险,后者如棉花种植保险主要承包的危险有冰雹、洪水、雷击、龙卷风、台风与暴风雨。
但是,需要提醒农民朋友注意的是,如是发生了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就不会予以理赔。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主要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欺骗行为所致的损失;战争,军事行动,征用造成的损失;间作、套作的非保险标的和毁种复播的农作物的损失;因盗窃,他人毁坏,畜、兽、禽啃食所导致的损失;未采取防范和施救措施所致的损失,保险责任以外的灾害所致的损失。所以,您在为自己的农作物投保的时候,还是需要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要盲目,以免自己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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