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孩子户口是江西的,去年在我老家重庆梁平上学,学校购买了人寿公司学生意外病症及意外伤害险。孩子在去年九月份玩耍时,被木桩刺破了大腿,家人到诊所包扎后以为没什么大事,但直到今年四月份时伤口仍未痊愈,再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治疗(因我夫妻二人均在济南工作,今年将孩子也带到了济南上学),医生诊断有异物,后做手术取出二公分长的木头一块。
请问其医疗费保险公司能承担吗?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咨询网友:4021224 (济南)
专家解答:
烟台 新华人寿 吕美兰
学生的意外保险一般是在九月份办理,请你先看一下孩子的腿被刺破时,合同是否生效。
而后再打保单上的全国通用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这样保险公司就会按步骤告诉你到哪里理赔,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济南 太平人寿 郑永秀
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做父母的心里一定不好受。你提到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给中国人寿客服95519打电话,咨询具体的报销事宜。
济南 太平人寿 王桂莲
您首先应确定孩子学平险的保险期间,发生意外时首次就诊的病例所记载的诊断是否在此期间,保存好病例、收费单据、各项检查的单据,提供孩子的身份证明、您的存折和保单,保险公司就可及时顺利地完成理赔。也可拨打9551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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