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们一家三口买了,太平洋保险的意外保险是100元保三口的类型,去年4月底买的,今年还没有交纳。6月初,我弟弟发生了意外事故,保单上写的是有效期为今年6月30日。保险公司说我们到期了,不给予赔偿。
咨询网友:王华 (新乡)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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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您的保险合同吧。关键是保障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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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看清楚自己的保险合同的期限,直接咨询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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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内发生肯定有理赔,你再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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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在保险范围内就一定可以赔。
现在有争议的就是时间的问题。你是4月底买的。就一定要了解是什么时候生效的。按道理来说应该是4月份生效的。到今年4月份如果没有续交保费,合同就终止了。意外险是不存在60天的宽限期的。如果合同上写的是6月30号24点终止,就一定可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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