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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保险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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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们一家三口买了,太平洋保险的意外保险是100元保三口的类型,去年4月底买的,今年还没有交纳。6月初,我弟弟发生了意外事故,保单上写的是有效期为今年6月30日。保险公司说我们到期了,不给予赔偿。

咨询内容:我们一家三口买了,太平洋保险意外保险是100元保三口的类型,去年4月底买的,今年还没有交纳。6月初,我弟弟发生了意外事故,保单上写的是有效期为今年6月30日。保险公司说我们到期了,不给予赔偿。

咨询网友:王华 (新乡)

专家解答:

成都 平安人寿 殷莎 

去看看您的保险合同吧。关键是保障的期限。

广州 中意人寿 田有元 

建议你看清楚自己的保险合同的期限,直接咨询你的代理人。

南通 太平人寿 王珍

在保险期内发生肯定有理赔,你再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

深圳 平安人寿 冯西萍

果在保险范围内就一定可以赔。

现在有争议的就是时间的问题。你是4月底买的。就一定要了解是什么时候生效的。按道理来说应该是4月份生效的。到今年4月份如果没有续交保费,合同就终止了。意外险是不存在60天的宽限期的。如果合同上写的是6月30号24点终止,就一定可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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