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先生夫妇月均收入6000元,有社会养老保险,近期准备要孩子,家中有父母要养育,结合李先生的家庭情况,制定了以下的重大疾病保险方案。
原创作者:深圳 中国人寿 徐超男
被保险人资料:李先生夫妇,28岁,制造业,职员,月均收入6000元
保障方案:
丈夫小李28岁,高中学历,月收入3000元,工人;妻子小梅28岁,高中学历,月收入3000元,售货员;住在父母身边,有社会养老保险,近期准备要孩子。
保险组合
姓名 |
投保险种 |
单位 |
交费期 |
基本 |
推荐 |
保费 |
个人小计 |
|
保费 |
保额 |
|||||||
小李 |
10000 |
20 |
258 |
|
2580 |
2830 |
169000 |
|
63000 |
每年 |
|
1 |
100 |
||||
1000 |
每年 |
|
6 |
150 |
||||
小梅 |
康宁定期 |
10000 |
20 |
200 |
|
2000 |
2250 |
169000 |
鸿泰卡 |
63000 |
每年 |
|
1 |
100 |
|||
长久呵护住院费用 |
1000 |
每年 |
|
|
150 |
|||
合计 |
|
5080 |
338000 |
李先生
重疾保险金:十类重大疾病保障为10万元
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障为11万元,70岁前疾病身故为10万元
医疗补偿金:最高可享受0.9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0.6万元的疾病住院费用补偿
满期保险金:未发生重疾、高残给付,70岁时可获得5.16万元,作为自己的养老基金
附加功能:可转换权益、保单借款、减额交清
李太太
重疾保险金:十类重大疾病保障为10万元
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障为11万元,70岁前疾病身故为10万元
医疗补偿金:最高可享受0.9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0.6万元的疾病住院费用补偿
满期保险金:未发生重疾、高残给付,70岁时可获得5.16万元,作为自己的养老基金
附加功能:可转换权益、保单借款、减额交清(康宁险种的重疾、高残、身故保险金给付累计不超过投保时的风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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