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先生在一家外资公司任业务代表,和妻子结婚不到两年,尚无子女,家中有房贷,想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和妻子以后的利益。综合陈先生的情况,制定了以下的保险方案供其参考。
原创作者:广州 友邦保 张跃统
被保险人资料:陈先生,29岁,其它,业务,月均收入10000元
保障方案:
29岁的陈先生在一家外资公司任业务代表,和妻子结婚不到两年,尚无子女。两人贷款购买的新房每月要供5100元,手头上有闲钱的夫妇俩另有一个24.5平方米的新铺位,3万元/平方米,已经交定金10万元,计划供10年,月供5300元。铺位用于出租,目前月租金约4500元,租金用于支付供楼费用。虽说目前还是一项负债,但陈先生估计一两年后租金就将超越供楼费用,这项投资也可以逐渐显现其价值,以后铺位还可以收回自己做点小生意。这意味着以后他将是一名"双职工"人士。
三重保障 优先考虑
一、医疗保障。应首先拥有重大疾病保险。现在医疗费用相当昂贵,而且一般用于重大疾病的进口药和治疗项目都属于非医保范围,重大疾病的保障可以起到补偿经济损失的作用。其次,是住院医疗和因意外导致的门急诊、住院方面的普通医疗保障。夫妇考虑生育计划时,可选择加入母婴妊娠期新生儿的医疗保障。要注意的是,这类保险需怀孕前一年投保。
二、家庭保障。陈先生的家庭现在有130万元的负债,并且他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需要做好意外和人身方面的保障,额度最好等于负债,太太的保额可相对少一点。以确保在发生风险时,其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受到严重影响,至少可以还掉负债。
三、退休保障。夫妇俩要想有个舒适富足的退休生活,那就需要尽早选择一个合理、长期的保险理财计划累积现金,做养老金的补充。
解决方案:
陈先生:选择具有灵活特色,保障与养老兼顾的万能寿险。可在不同人生阶段设置符合实际需要的保额:29-39岁时,身故或全残保障额度130万元:40-60岁,身故或全残保障额度50万元;60岁后可从个人账户中领取余额,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部分领取。
重大疾病保险60岁前保额30万元,60岁后10万元,直到终身,百年后留给受益人,特点是终身都有保障,并且在赚钱能力高的期间给予较高保障。意外保险50万元,包含意外伤残和身故。根据发生情况的不同,保额还可以有2或3倍的给付。普通医疗:住院补贴保险每日100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险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元。共计保费约:1551元/月。
陈太太:重疾险60岁前保额30万元,60岁后10万元,直到终身,百年后留给受益人。母婴保险。意外保险20万元,包含意外伤残和身故。根据发生情况的不同保额还可以有2或3倍的给付。普通医疗:住院补贴保险每日100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险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元。共计保费约:4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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