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深圳 平安人寿 蒋红
[摘要]张先生,35岁,部门经理,月均收入6000元。下面是为他设计的如意果健康养老重疾综合计划。
被保险人资料:张先生,35岁,部门经理,月均收入6000元
保障方案:
客户资料:
张先生,35岁,某电脑公司职员。
需求分析:
张先生感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责任重大,设想自己在事业期间有全面的保障,晚年生活宽裕自由,因此现在就应该对自己的健康养老进行规划。
保险规划:
张先生,35岁,投保“如意果健康养老综合计划”
计划险种组合:鑫祥5万+鑫祥重疾5万(保险期间:至65岁)
计划资金投入:年交保费5605元(交20年)总投入112100元
陈先生利益一览:
每天不到16元(年交方式),六大利益轻松拥有
重疾保险金: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三倍基本保额即15万元保险金,鑫祥重疾合同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身故保障金:身故可以领取三倍累积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举例如下,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60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23311 元 65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53287 元
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转换年金: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领取方式五,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61岁 当年分红 3553元 62岁 当年分红 3621元
63岁 当年分红 3687元 64岁 当年分红 3754元
保单可贷款:如果急用现金,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 (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60岁现金价值 137783 元 64岁现金价值 162263元
注: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所以交清增额保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不确定的。
如意果计划既能承担客户事业阶段的重疾和身故保障,又能储备客户晚年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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