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山东 青岛 中国人寿 李恒
[摘要]红姐,全职太太,先生是个体老板,女儿8岁,家庭年收入200万。下面是为她设计的国寿美满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方案。
被保险人资料:李太太,35岁,企业老板,月均收入150000元
保障方案:
案例分析:
红姐:
1、35岁,全职太太,先生是个体老板,女儿8岁,家庭年收入200万;
2、有两套房子,一次性付完,有车;
3、夫妻双方均无社保,但先生已经购买高额的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女儿也已经投保齐全的保险。
投保需求:单收入的家庭,先生经营企业风险大,步入中年,自己医疗和养老没有保障,红姐感到危机意识越来越大:一旦生意失败或是自己身体患病,将使家庭陷入经济危机。所以红姐想在短期内完成自己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同时也想在先生收入的高峰时期,分散投资,建立一个稳健的理财帐户,利用保险的避债功能,让保险为家庭锁定风险,守住财富。
保费预算:10万/年。
险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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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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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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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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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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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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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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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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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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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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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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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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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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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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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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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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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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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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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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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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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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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保费:每年10万,交8年(其余三款保费可用每年返还的年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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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国寿美满一生保险
一、关爱年金:
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每年在生效对应日可领取关爱年金 9568 元,合计领取 382720 元。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一次性领取956800 元祝寿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三、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给付身故保险金 1052480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10%
四、分红金:
投保人每年享有分红,红利领取可选择每年现金领取或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假设中等红利累计:616880 元。
总收益是:关爱年金+满期金+分红= 1956400 元
康宁终身保险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确诊身患重疾,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生命保障金:被保险人身故,可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
附加权益:保单借款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重症肝炎 9、双目失明 10、瘫痪 1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2、严重脑损伤 13、严重帕金森 14、严重烧伤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6、重型再生障碍贫血 17、主动脉手术 18、严重多发性硬化 19、严重系统红斑狼疮 20、严重肌无力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90天后)在二级以上医院,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免赔额150元,余下按70%给付保险金,医疗费用最高给付10000元/年。
吉祥金卡保险
意外医疗保障: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按社保用药范围100%报销,每年累计1万元。
意外住院收入补贴:每日50元/天,最高一年180天。
意外身故保障:因意外身故给付20万元。
意外伤残保障:因意外残疾按残疾程度最高给付20万元。
保单利益统计:
意外:157万元 重疾:30万元 意外医疗:2.9万元 疾病医疗:1万元
75岁前合计领取养老金:195.6万元
合计交费:只需要年交美满一生养老保险的保费10万,连续8年,该保险产品每年返还的年金和分红,可以用来抵交其它三个保险的保费,以险养险,只交一份保险保费,即可享受四份保险的保障
综合评价:
1、美满一生、康宁终身、白金吉祥卡是中国人寿最热销的三款拳头产品,分别是养老分红、重疾医疗、意外方面最受欢迎的产品,合理搭配,以险养险,保障齐全,无敌组合。
2、生意生财,保险保财,私企经营风险大,家庭资产规划中,保险成为分散风险最佳理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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