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重疾险走出三重迷雾
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大家庭中是一个年轻的成员,追溯其历史不过才20多年,但自其1982年在南非面世以来,已经迅速风靡了整个世界,由此可见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我国也不例外,自从1995年首度销售,至今不过短短的12年,重大疾病保险却成为深受大众欢迎和许多客户首选的保险产品。但不可否认,由于其条款的复杂性、专业性较高,此类产品也一直是人们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保险产品之一。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2006年4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展开跨行业合作,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使用规范》),并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启用。
《使用规范》中对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在表述和释义上进行了统一定义,同时规定了最高发的6种重疾为必保病种,从而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各保险公司在独自制定重疾定义时的差异,为消费者安心选购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不过,即便如此,重大疾病保险仍然呈现出种类繁多、责任各异、难以比较等市场特质,根据保险期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型和终身型,根据给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根据投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独立主险型和附加特约型。
根据保费流向的不同还可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返还型当中又可分为返还保费和给付保额两种(应保监会要求,自2006年底独立的返还型重疾险已经停售,取而代之的是两全险附加重疾责任的捆绑式组合计划),这样就给众多准备投保的客户带来了不小的难题,大家在选择时也常常伴有一些困惑,我们不妨就比较典型的几种疑问作一些简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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