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病救助旨在急患病家庭之需,救助医疗费、生活保障等方面,然而,在贫困地区,大病救助金就是“救命钱”。柳州市大病救助政策试用的两年间,却出现诸多怪现象,一边是患者家庭救助不够,一边是救助金剩余,一边需要钱,一边钱花不出去。政府部门已密切关注,对大病政策的实施进行改革。
大病救助金就是活命钱
住在红光小区的胡兴强,2005年开始患尿毒症,为了治病,他已把房子卖掉,但每个月1000多元的医疗费,对于重病缠身的他来说,还是难以承受。同年8月,柳南区纳入自治区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县区,胡兴强从此得到救助,至今,胡已获得1万元的大病救助款。
在柳州,像胡兴强这样把重大疾病救助金当作“救命钱”的不是少数。截至今年11月底,该市已有4万多人次获得重大疾病救助,共领到救助金125万多元。其中,城镇医疗累计救助249人次,发放救助金34万多元;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万多人次,发放救助金90多万元。
救助金数额和救助人数偏少
尽管胡兴强获得的救助有上万元,但要治病还远远不够,平均每月的救助金还不够做一次血透的费用,而他每周至少要做两次血透。
按现行救助规定,救助对象的全年住院费用要超过500元才能给予救助。一般情况下,救助金大约为医疗费用的四分之一,并且每年的最高累计救助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三无人员”、劳模等,最高可获6000元)。而目前柳州市获助的249人,平均每人每年领到的救助金约1360元,受助人数和金额都相对偏少。
农村医疗救助方面,由于救助经费少等原因,其救助人数和比例更少。2006年上级拨195万元,加上市本级配套70多万元,大部分用于资助民政救助对象参合,剩余的资金较少,只能对部分五保户、优抚对象进行二次救助,那些因病致贫的贫困家庭难以企及。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是试行阶段,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比例不稳定,救助比例不明确,最近两年,每年仍有部分救助金节余。这也因此导致了救助不足与有钱花不出的尴尬现状。
政策急需调整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目前已引起柳州市民政部门的高度关注,柳南区已于今年取消了大病救助病人的起付线;融安县及三江侗族自治县等县(区),也已着手调整起付标准。全市的救助细则,也将于明年作进一步调整,以让更多真正困难的重病、大病贫困患者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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