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划定六种必保疾病
我国保险行业首个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昨天出台,25种最常见的疾病有了统一和规范的表述,其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被要求必须在重疾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4月3日起使用规范定义
昨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召开“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及《使用规范》”新闻通气会,宣布保险行业于即日起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使用规范》是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进行了规范,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规范性要求。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于上个月20日召开重大疾病保险工作会议,各相关保险公司在会议上一致同意,自《使用规范》发布之日起开始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按照《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并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
六种重大疾病必保本次公布《使用规范》后,重疾险主要是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据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因此,《使用规范》要求重疾险须包括6种主要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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