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请教终身寿险和重疾保险区别、两全保险优势甚么意思?他们都满足什么样人群的需求呀?
咨询网友:lili(北京)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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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终身寿险与重疾的区别范围不同:寿险保身故,重疾保险保障的是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后,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重疾医疗金。两全保险是在规定时间内身故有保障,到期后给付满期金,保障终止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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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身寿险为您投保时开始计算一直到约定的年龄为止(一般公司定义为105岁为终身截止年龄),105岁后即使仍生存也视同身故,合同结束,赔付身故保险金。2、重疾险跟终身寿险或两全险本质上没有必然联系,只不过保险产品的创新多把两全寿险和重疾险捆绑打包在一起,具体说单纯的重疾险就是你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种类,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重疾保险金。
3、两全保险又称为“生死两全”,即活着赔,身故了也赔,举个例子:您今年30岁,与保险公司合同约定保30年到60岁两全保险金额10万元,那么在30-60岁30年间,如发生身故保险公司即赔付10万元合同结束,如果您在60岁依然健在,保险公司同样把10万元赔给您,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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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保险人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同定期寿险相比较,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00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有普通终身寿险单和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单两种基本形式。
重疾保险是对重大疾病的保障。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将死亡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将生存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任何一张两全保险单中都载明一个到期日,如果被保险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保险人应将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两全保险的期满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龄,也可以是某一约定时期的结束日。这种类型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无论哪种类型的两全保险,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日或在期满日前死亡,两全保险单都将支付约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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