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请问这个人保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只能身患合同规定的31重疾死亡的的才给予赔偿吗?还有人寿的康宁重疾终身保险也是这种情况吗?问题补充: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身患合同规定的重疾赔付后这个附加合同终止然后医治无效死亡后。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主合同赔付死亡。。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咨询网友:babi9527(咸阳)
专家解答:
柳州 平安人寿 胡俊
“附加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确诊患上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凭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机构(有资格的医院)出具的确诊资料支付给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这笔理赔金是在被保险人还活着的时候支付的!!这就是“提前给付”的意思。
这笔钱是提供给被保险人用来看病的(当然,不看病也行,拿去潇洒也可以,反正由被保险人自己支配)。如果给付重疾赔偿金后,被保险人经治疗后仍然死亡了,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做出赔付,这次的赔付才是死亡赔付,具体怎么赔,赔多少就得看您当初买的是什么样的保险了。
康宁终身是一款重大疾病终身险,该款产品的重大疾病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附加上去的,而是直接以主险的形式销售。鑫祥的身故赔付是按照基本保额的三倍赔付的。但是,如果发生了重疾的赔付后,死亡赔付的金额就不是基本保额的三倍了。赔付的金额是主险基本保额减掉重疾的基本保额后的三倍。
例:主险保额10万,重疾保额8万,发生重疾赔付时,被保险人获得24万的重疾赔付,之后被保险人身故时,赔付金额为(10-8)X3=6万如果主险和重疾附险的基本保额相等,赔付完重疾后,主险合同也将终止。
咸阳 平安人寿 何萌
1,若没有发生重大疾病,身故时赔基本保额的3倍。2,若90天等待期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按3倍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基本保额按照附加险基本保额等额减少,若减少到0时,主险合同终止。
广州 中国人寿 赖闽中
是的,在180天(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为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就会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重大疾病的种类和180天的等待期在合同内都有详细说明的,建议拿到合同后要仔细看合同条款。
我们的康宁重疾险所指的身故,是包括意外身故和疾病(任何疾病)身故。不一定是要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身故才有得赔。有一点想说明的是,理赔了重大疾病的保险金后合同会终止的。就是说不会理赔2次的,给了保险金后合同就终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