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想问一下,我亲戚的小孩1岁时购买了鑫盛,主险10万,重疾提前给付10。现在小孩快3岁后,今后是否可以附加豁免?分红选择的是交清增额,如果不附加重疾豁免,在发生重疾提前给付之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身故金如何计算?问题补充:那保险费不用再继续交了吧?分红是根据原来的基本保额还是根据“交清增额"的保额计算?
咨询网友:飘摇(深圳)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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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前购买鸿盛主险和附加险必段是1:1;2、以后不可以附加重大疾病豁免;3、分红方式选择为“交清增额”,附加重疾基本保险金额10万固定不变(合同变更除外),而寿险基本保额是包括了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外和交清增额部分。假如3岁后发生重疾,即赔付重疾10万元,重大疾病附加险保险金额为零,附加险合同终止,同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等额减少至0,因为选择交清增额寿险基本保险金额大于0,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被保险人提出解约或直至身故,在这个期间交清增额部分仍然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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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主险和附加险是1:1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附加豁免的,非1:1的情况下才可以附加宝宝的豁免。如果只有主险是无附加重大疾病是可以豁免大人的。大人和宝宝只能选择豁免一个人,不能同时豁免。2、分红方式选择为“交清增额”,附加重疾基本保险金额10万固定不变(合同变更除外),而寿险基本保额是包括了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外+交清增额部分。
假如给付重疾10万元,重大疾病附加险合同终止,同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等额减少,因为选择交清增额寿险基本保险金额大于0,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被保险人提出解约或直至身故,在这个期间交清增额部分仍然递增.这款产品是传统的的健康保障类保险,要按缴费年期交完保险费才可以拥有终身保障的。
1。这类保险的交费期一般比较长(趸交除外),但是有60天的宽限期,也就是说缴费日后的60天内交保险费,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如果60天后,2年之内,合同暂时失效,如果要回复合同时需要支付少少的利息的。如果超过2年合同就终止了,只能办理退保(退回的现金价值)。2。分红是根据合同的现金价值分红的。3。选择交清增额,不单保额增加,现金价值也会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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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豁免是在开始购买保险是一起购买的,不能单独购买,如果您附加了重疾提前给付,一旦发生重疾提前给付,主合同就终止了,如果您没有附加重疾,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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