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先生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副经理,月均收入15000元,个人拥有全面的社保及个人自行补充的意外及重疾保障,但他认为自己的保障体系还不够完整,想补充。综合李先生的情况,推荐其购买友邦世纪康福终身寿险。
原创作者:广州 友邦保险 李上全
被保险人资料:李先生,35岁,其它,物流副经理,月均收入15000元
侧重需求:医疗保险
保障方案:
客户现状:
李先生目前处于事业发展成熟阶段,个人拥有全面的社保及个人自行补充的意外及重疾保障,同时还拥有针对社保不能报销的部分也已用商业住院医疗险做了相应的补充!
需要分析:
目前虽然李先生年轻时的保障体系是相当全面了,但是现在大多数商业住院医疗险基本上都是只能续保使用到65岁的,而李先生现已35岁,65岁以后的医疗保障若是只有社保也是远远不足的,所以在此次保单体检中建议其开始为自已建立65岁以后的终身医疗账户,应对晚年大笔的医疗开支,李先生非常注重自已的生活品质,也接受了这个建议。
解决方案:
建议李先生考虑20万的友邦世纪康福终身医疗保险!
李先生35岁男性,投保友邦世纪康福20万终身医疗险,缴费期20年8961元/年,产品具体保障利益为如下10项总和:
一、住院前后门诊给付 100元/次 住院前后2周内发生,同一原因住院最多给付3次
二、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 400元/次 每次住院以一次为限
三、出院康复保险金 50元/天 同一原因住院最多给付180天,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
四、每日住院给付 住院45天以内 (2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3)
45天以后 (4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45) 同一住院原因最高给付180天!
五、每日重病监护(ICU) 400元/天 同一住院原因最高给付180天
六、10种重大手术 10000元/次 本项住院费用终身最多给付1次
七、30种重大疾病 10000元/次 本项重疾保险金终身最多给付2次
八、高龄住院费用补偿 66岁开始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实际花费进行实报实销!
九、保险费豁免 缴费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全残,可豁免后期所有未缴保费,仍享用终身保障
十、身故保险金 主合同基本保额(20W)-累计应付已付保险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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