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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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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现金价值”一词,相信有很多人都觉得专业难懂,然而究竟什么是现金价值?它有什么功能?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下面为你一一解答。
  

    现金价值的退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计算

 传统寿险的现金价值计算方法: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现金价值的特点

 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1)死亡逆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2)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3)附加费用需要摊还。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4)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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