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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保障组合:康宁定期保险+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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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陈小姐是个体公司文员,月收入2700左右。公司未给他们买社保,于是她需要给自己买一份商业保险,偏重重疾和意外方面的。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

住院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保单生效九十日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九十日内发生的,对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下列各项医疗费用,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1、药品费,按75%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45%。2、住院费,按85%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6%。3、治疗费,按80%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30%。4、检查费,按75%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14%。5、材料费,按75%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5%。 每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5000为限。跨二个保单年度时,以开始住院日当年度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意外

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给付160000元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保障范围内的残疾,按有关规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限额160000元。

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医疗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本公司在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6000元范围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

保障权益

生存保险

预期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金68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360000元。

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确诊身患重疾,最高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元。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确诊为残疾,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360000元。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进行治疗,最高可给付医疗保险金21000元。

附加权益

康宁定期保险:  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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