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又称为“定期人寿保险”或“定期死亡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
定期寿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保费低、保障高。定期寿险是完全消费型的保险,没有任何储蓄性质,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
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30岁左右的人来说,每年只需支付几百元钱即可享有上万元的保障,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不高、每月没有多少节余、又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工薪一族;二是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期限。
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选择,不少定期寿险还可按规定延长保障期限。
刘先生选择平安人寿的“幸福定期保险”,可选择20万元保额、30年缴费期,年缴保费816元,月均保费仅为68元。
也就是说,刘先生只要每月节省出68元来缴纳定期寿险保费,就可以拥有20万的身故保障,一直保障至刘先生满60岁。如果经济允许,刘先生也可以选择更高保额,如50万元,年缴保费则为2040元,月均保费170元。
刘先生的家庭虽然现在资金比较紧张,但夫妻俩正处于事业起步期,等以后条件宽裕时,刘先生还可以对保障再作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妻子和孩子及其他类型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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