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同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全残(见7.1),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