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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定期寿险让我有吃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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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虽然我们都知道定期寿险的实质是一款消费型保险产品,但是人们还是无法摆脱保费“打水漂”的思想。很多人认为花钱吃饭,那毕竟吃到了;花钱看电影,毕竟也看到了;付了保费却没发生事故,那就是没有享受到定期寿险的“保障”……所以人们宁愿花高保费去购买一些诸如分红、储蓄、投资类的保险。

【摘要】虽然我们都知道定期寿险的实质是一款消费型保险产品,但是人们还是无法摆脱保费“打水漂”的思想。很多人认为花钱吃饭,那毕竟吃到了;花钱看电影,毕竟也看到了;付了保费却没发生事故,那就是没有享受到定期寿险的“保障”……所以人们宁愿花高保费去购买一些诸如分红、储蓄、投资类的保险。

长期以来,定期寿险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有些人主张推广“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排斥“储蓄型”的现金价值保险,而另外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事实上,这两种极端的观点都难以立足。

定期寿险对于收入较低而保险需求(通常来自家庭责任)较高的人群,就显得十分必要。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点保障可能对家庭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如果目前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购买保费较高的终身寿险或其他分红、投资型保险,消费者就可以选择定期寿险,用以保证在遭遇损失时有足够的财务保障。

为什么容易产生“吃亏”心理

当定期寿险满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没有任何的给付责任,也就是说:你所交的保险费不能返还。很多消费者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即履行了交保费的义务而没有获得任何补偿的“吃亏”心理。其实,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是没有真正认识保险的本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接受商业性服务是必须付费的,比如看电影要花钱买票,去邮局或银行汇款要支付手续费,参加商业培训要交培训费,享受物业管理服务要支付物业费。保险也是众多服务的一种,它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保险公司做出在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约定保险金、约定保险事故不发生时不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允诺,该条件允诺的对价就是投保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

因此,保障型产品的保费可以视为是一种保障服务费,当被保险人期满生存时,已经在约定保险期限内享受了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服务,缴纳保费就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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