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利益: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满2周年,领取3500元生存金, 直到80周岁, 若不领取可放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的单利增值:
18周岁(含18周岁)后身故,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4、享受分红:
80周岁时, 累积红利可达476100元。 (根据平安计划书测算中等分红,红利采用累积生息方式)
5、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90天后,拥有10万元的重疾保障。 (如因意外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3岁以前重疾按比例给付。
6、豁免保费:
90天后,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疾,免交豁免期内的各期保险费。( 如因意外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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